kaiyun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经信人事〔2021〕120号)和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绍市人社发〔2021〕2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21年度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及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1年度申报及评审工作安排在下半年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及评审(推荐)范围详见附件1。
凡在我市就业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机电制造、信息技术、能源工程、材料工程、轻纺工程、石化工程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和港澳台工程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应条件,可参加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推荐。其中申报工程师所在单位列入社会化评价的,由对应部门进行评审,具体见(绍市人社发〔2021〕28号)文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1.上述六大专业的工程师任职资格的申报评审要求按照《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执行(附件2)。能源、材料、轻纺、石化等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要求按照《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0〕47号)及《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可登录以下网址查询(
2.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参加新型检测试剂、抗体药物、疫苗、诊疗方案、病毒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研究等疫情防控科研攻关一线人员等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享受相关政策优惠。
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必备条件。
(1)申报高级工程师的继续教育要求:根据浙经信人事〔2018〕99号文件精神,自2018年起继续教育学习情况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申报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考虑到疫情影响,今年参加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供(或认可)的网络课件学习,按照课件标定的学时数进行认定,不受每年度最多登记36学时的限制,其他继续教育途径学时认定办法仍按照浙经信人事〔2018〕99号文件执行。申报人员可登录“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
zgProject/index.jsp)进行学时登记kaiyun。申报时需上传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出具的年度学时证明。
(2)申报工程师的继续教育要求:申报人员需提供近4年(2018-2021年)一般公需科目培训每年不少于18学时且考试合格,具体可登录“绍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进行学习。
事业单位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中、高级职称评聘工作。各单位要建立竞聘考核制度,择优推荐。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评价标准和具体按岗位任职条件,向单位申报竞聘,并做出竞聘履职承诺。根据考核结果和履职承诺,经集体研究,由单位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择优推荐参加评审,并在单位内进行公示。申报人员需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并经主管部门和相应人力社保部门审核。
(一)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申报人员一律通过全省统一的“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在线申报(用户操作手册可在网站首页下载)。申报对象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时间、专业工作年限均计算至2021年12月31日。申报信息经单位资格审查,并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提交至中评委会,其中申报高级工程师人员,高评委办公室在评审前,将评审对象基本情况和资格审查情况在省经信厅网站和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二)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和其他网上申报材料按个人申报、单位审核、逐级报送的原则逐级审核推荐。
(三)申报人用政务服务网个人账号登录后,需先在系统上完善个人业绩档案。用人单位(法人账号初次登录需先提交授权委托证明)要认真审核业绩档案,确保信息无误。
(四)在业绩档案信息齐全的前提下,社保缴纳证明、2001年以后的学历学位、照片、论文等信息可在系统中自动提取。2001年以前毕业及不能自动提取学历学位信息的,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登记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明材料。如近三年内有在省外缴纳社保或无法提取社保缴纳信息的申报人员,需由个人提供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五)申报材料应当真实、规范、完整。申报人和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人需扫描二维码在线签署《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根据《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0〕47号)规定,对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kaiyun。
(一)本次职称评审材料提交kaiyun、审核、缴费、电子证书下载等业务均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办理。个人业绩档案维护工作将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登录系统,及时维护有关信息。
(二)申报人员在用人单位审核完成、评委会评审资格审查通过后,按照系统提示完成评审推荐费用在线.评审(推荐)时间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