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iyun11月18日晚10时,杭州中化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孙德良收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正式通知:澳大利亚Orica公司提起的有关.com域名所有权的诉讼案,因澳方在裁决前数小时提出撤诉,此域名判归杭州中化网络公司所有。至此,曾流浪6年,到过4大洲3大洋6个国家的传奇域名www.chemnet.com暂落中国。
“chemnet”是英文chemical(化工)network(网络)的简称,公认有直观的“化工网”意思。全世界的人只要在互联网上搜索化工信息,最容易进入的域名就是www.chemnet.com。
据悉,该域名从诞生的第一天开始,就出现在世界各大搜索引擎的显著位置,并被与化工有关的企业、图书馆kaiyun、大学系部链接到首页。
域名的现主人杭州中化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2月,其前身杭州世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国内最早的专业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设备的高新技术企业之一。
总经理孙德良介绍,www.chemnet.com最早出现在互联网上是1995年2月,在美国机构注册,并以此域名构建站点。当时该站点是互联网上最早出现的专业化工信息平台。
1997年10月前,www.chemnet.com域名被转让到印度一家信息公司,该公司基本沿袭了在美国构建的平台模式,进一步将印度的化工信息在站点上充实发布。
今年4月,因VDAB经营问题,www.chemnet.com站点面临倒闭。澳大利亚最大的化工企业Orica公司同VDAB达成协议,将www.chemnet.com域名收归帐下。
然而,因Orica公司没有续费,今年8月30日,www.chemnet.com被域名注册服务机构NSI注销。
按规定,域名注销后,任何人都有权重新注册使用。2001年9月3日,孙德良意外发现,自己追踪多年的www.chemnet.com域名为韩国公司DomainAgent.com持有。
考虑到中国化工网对商标CHEMNET在互联网上的使用延伸及保护,孙随即同该公司联系。2001年9月5日,中国公司将该传奇域名购回杭州。
然而,未曾预料的是,9月9日,一封发自澳大利亚的律师函落到了孙德良的手上。上面说:www.chemnet.com域名为澳大利亚Orica公司所有,要求中化公司立即归还并限24小时答复,否则,将诉诸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Orica公司是澳大利亚最大的化工企业,年营业收入40亿澳元。
10月5日,孙德良收到了WIPO用联邦快递寄过来的书面应诉通知及Orica公司的投拆书副本。一场因www.chemnet.com域名所有权导致的跨国知识产权争端就此拉开大幕。
孙德良总经理告诉记者:“www.chemnet.com价值千金,自从公司拥有该域名后,其旗下的‘中国化工网’在短短的一个多月里,日平均浏览量便从15万次升到27万次,盈利能力增长了两倍。”
经过10多天准备,中化公司于10月19日向日内瓦WIPO递交答辩状,同时向澳大利亚公司传送答辩状副本。10月31日,Orica公司请求WIPO延期裁决。11月1日和12日,WIPO两次通知Orica公司,如需要延期裁决,请递交书面请求,并限定了最后时间。北京时间11月18日夜,Orica公司提出撤诉请求,WIPO立即作出裁决。
事实上,Orica公司的撤诉,只是该域名的争夺暂时画上句号。孙德良称,不排除Orica公司在目前的不利局面下采取的是“缓兵之计”。
一直密切关注本案进展的有关专家说,围绕这场争端,应当引起我们更多的思考。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在我国,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但在国际上,企业进行域名注册时,必须提供公司的英文名称。这恰恰成了中国企业致命的痛。
据了解,杭州中化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向ICANN注册域名时的公司英文名称是“Hangzhou Hi2000 Info Tech Co.,Ltd.”,但这个名称在中国的工商部门并不能查到。
因此,Orica公司宣称“Hangzhou Hi2000 Info Tech Co.,Ltd.”这个公司不存在,并以域名的拥有者没有相关的经营实体向WTPO提出指控。
对此,中化公司必须证明Hangzhou Hi2000 Info Tech Co.,Ltd.就是杭州中化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在这个问题上,中化公司一开始无法提供具有充分说服力的国内法律依据。
经过多方协调,才由杭州市工商局出具了杭州中化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一直在使用“Hangzhou Hi2000 Info Tech Co.,Ltd.”这个英文名称的证明。
与此同时,域名争夺也反映出中国企业直面知识产权时精通国际法律人才的奇缺。当WIPO传递过来法律文书,中化公司竟一时难以找到既懂法律又精通外语的专业人才,最后只得靠回国的朋友帮忙。而在准备的过程中,中化公司发现国内的相关法律无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记者注意到,中国注册有国际顶级域名几百万个,而持有相应域名商标权的寥寥无几。
对此,孙德良说,任何一个境外企业都可凭借其相关商标权对这些域名持有者进行指控。轻者,让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进行行政仲裁,重者进行跨国司法诉讼。
“这场争端,我们暂时赢了,可等待我们的或许将是更为漫长的司法诉讼。”专家认为,入世后的中国企业面临着全球性的法律环境,区域性的保护将逐渐削弱。作为市场竞争主体,企业更要增强识识产权、专利意识,完善防范机制。其次,中国应该培养出一批具备通晓专业知识、熟悉国际竞争规则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