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iyun对此,律师表示,经营者在本次事件中以自己的内部结算方式形成的不公平交易规则,已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理当对消费者进行经济补偿。中石油、中石化工作人员:涨价前随时可加油 不存在提前交接情况对于夏先生的遭遇,有网友表示,系统问题可以理解加油站工作人员,加油不必非得卡着紧张的时间点去,“油钱涨了又分不到员工手里”。”泸州主城区的一家中国石化加油站工作人员表示,她所在的加油站也不存在涨价前夕需要提前交接、无法加油的情况。
1月3日,四川泸州的夏先生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一段吐槽视频。视频中,夏先生描述了自己在泸州合江一壳牌加油站的经历,他表示,自己在1月3日晚上11点54分到达加油站时,被告知不能加油,必须等到12点后才能加,他质疑加油站的做法不合理。对此,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壳牌加油站的工作人员回应称,壳牌均是提前10分钟交接班,后台系统12点准时自动总结,如果加了账务会对不上,并非为了等涨价而拒绝为其加油。
对此,律师表示,经营者在本次事件中以自己的内部结算方式形成的不公平交易规则,已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理当对消费者进行经济补偿。
对于夏先生的遭遇,有网友表示,系统问题可以理解加油站工作人员,加油不必非得卡着紧张的时间点去,“油钱涨了又分不到员工手里”;也有网友认为加油站的做法不合理,应该投诉,“吃相太难看”;还有网友附上自身经历称,涨价前几分钟去加油确实被拒绝过。
封面新闻记者搜索发现,加油站在涨价前夕拒绝为车主加油的事件时有发生,时间从涨价前几分钟到几十分钟不等。那么,各个加油站是否都是这样一套提前交接的系统,涨价前夕“踩点”就无法加油?记者就此以车主身份走访了泸州主城区的其他加油站。
“我们加油站不存在这种情况。”在泸州主城区的一家中国石油加油站,工作人员明确答复记者,该加油站只要是正常运行的,涨价前均可加油。这名工作人员解释,只要进了加油站,在涨价前油枪加油,哪怕加完油的时间已经是涨价后的时间,“也会按照涨价前的价格进行结算。”
泸州主城区的一家中国石化加油站工作人员表示,她所在的加油站也不存在涨价前夕需要提前交接、无法加油的情况。“比如说,我们是11点58开始加油,可能2分钟无法加满,那加满后跳枪了,就按照提枪前的油价来结算,不会涉及涨价后的价格。”这名工作人员举例道。
与合江壳牌加油站工作人员的说法一致,泸州主城区的一家壳牌工作人员在面对车主的疑惑时也表示,公司确实有这样一套系统,在涨价前会提前进行账务总结,“我们肯定也愿意给车主省钱,但是要按照规则流程来。”
如此看来,尽管各家加油站的管理系统不一,但泸州主城区的中国石油和中国石化的加油站,在面对涨价前“踩点”加油的情形时,只要是正常运行且有空位的前提下,车主均可顺利加油,即便加完油已是涨价后的时间,也均按照开始提枪加油时的价格结算。
那么,对于消费者而言,类似记者走访了解到的中石油、中石化经营规则,对其他油企的加油站是否也有约束力?对此,泸州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委员、公益律师冯骏认为,这是具有行业约束力的。
“从反馈的消息来看,市场上大部分油企,都采取的是以提起加油枪开始计算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的时间点,而此时间点也是计算油品价格的时间点。”冯骏说,这也就意味着经营者向消费者无论是否是超过零点以后才加注汽油完毕,都应以提起加油枪的时间点来作为计算油品价格的基准时间,本次男子吐槽的加油站,经营者也理当受市场行业惯例的约束,按照市场惯例向消费者提供此次加油服务。
冯骏同时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6条也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自行设立对于消费者不公平的交易规则,故,本次事件中,经营者不得以自己的内部规则或者内部的结算方式形成不公平的交易规则,来对抗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而根据以上法律和行业规则kaiyun,冯骏表示,经营者在本次事件中以自己的内部结算方式形成的不公平交易规则,已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理当对消费者进行经济补偿。如果经消费者要求,经营者还可能承担因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进行“退一罚三”的法律责任。
(原标题:车主吐槽涨价前6分钟被拒加油 律师:内部结算方式形成的不公平交易规则,已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1月3日,四川泸州的夏先生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一段吐槽视频。视频中,夏先生描述了自己在泸州合江一壳牌加油站的经历,他表示,自己在1月3日晚上11点54分到达加油站时,被告知不能加油,必须等到12点后才能加,他质疑加油站的做法不合理。对此,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壳牌加油站的工作人员回应称,壳牌均是提前10分钟交接班,后台系统12点准时自动总结,如果加了账务会对不上,并非为了等涨价而拒绝为其加油。
对此,律师表示,经营者在本次事件中以自己的内部结算方式形成的不公平交易规则,已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理当对消费者进行经济补偿。
对于夏先生的遭遇,有网友表示,系统问题可以理解加油站工作人员,加油不必非得卡着紧张的时间点去,“油钱涨了又分不到员工手里”;也有网友认为加油站的做法不合理,应该投诉,“吃相太难看”;还有网友附上自身经历称,涨价前几分钟去加油确实被拒绝过。
封面新闻记者搜索发现,加油站在涨价前夕拒绝为车主加油的事件时有发生,时间从涨价前几分钟到几十分钟不等。那么,各个加油站是否都是这样一套提前交接的系统,涨价前夕“踩点”就无法加油?记者就此以车主身份走访了泸州主城区的其他加油站。
“我们加油站不存在这种情况。”在泸州主城区的一家中国石油加油站,工作人员明确答复记者,该加油站只要是正常运行的,涨价前均可加油。这名工作人员解释,只要进了加油站,在涨价前油枪加油,哪怕加完油的时间已经是涨价后的时间,“也会按照涨价前的价格进行结算。”
泸州主城区的一家中国石化加油站工作人员表示,她所在的加油站也不存在涨价前夕需要提前交接、无法加油的情况。“比如说,我们是11点58开始加油,可能2分钟无法加满,那加满后跳枪了,就按照提枪前的油价来结算,不会涉及涨价后的价格。”这名工作人员举例道。
与合江壳牌加油站工作人员的说法一致,泸州主城区的一家壳牌工作人员在面对车主的疑惑时也表示,公司确实有这样一套系统,在涨价前会提前进行账务总结,“我们肯定也愿意给车主省钱,但是要按照规则流程来。”
如此看来,尽管各家加油站的管理系统不一,但泸州主城区的中国石油和中国石化的加油站,在面对涨价前“踩点”加油的情形时,只要是正常运行且有空位的前提下,车主均可顺利加油,即便加完油已是涨价后的时间,也均按照开始提枪加油时的价格结算。
那么,对于消费者而言,类似记者走访了解到的中石油、中石化经营规则,对其他油企的加油站是否也有约束力?对此,泸州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委员、公益律师冯骏认为,这是具有行业约束力的。
“从反馈的消息来看,市场上大部分油企,都采取的是以提起加油枪开始计算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的时间点,而此时间点也是计算油品价格的时间点。”冯骏说,这也就意味着经营者向消费者无论是否是超过零点以后才加注汽油完毕,都应以提起加油枪的时间点来作为计算油品价格的基准时间,本次男子吐槽的加油站,经营者也理当受市场行业惯例的约束,按照市场惯例向消费者提供此次加油服务。
冯骏同时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6条也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自行设立对于消费者不公平的交易规则,故,本次事件中,经营者不得以自己的内部规则或者内部的结算方式形成不公平的交易规则,来对抗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而根据以上法律和行业规则,冯骏表示,经营者在本次事件中以自己的内部结算方式形成的不公平交易规则,已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理当对消费者进行经济补偿。如果经消费者要求,经营者还可能承担因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进行“退一罚三”的法律责任。
(原标题:车主吐槽涨价前6分钟被拒加油 律师:内部结算方式形成的不公平交易规则,已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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